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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三原外国语学校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14-02-19    浏览:

成都市三原外国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性质

我校学生会是一个学校实施学生自主管理的组织。学生会的主要目的有两点:一是在学校内实施学生自主管理,维护学校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开展各类有益的课外活动,义务地为师生服务;二是培养学生干部,通过参加日常的检查工作使学生会成员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个人综合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

学生会由学校学生处直接管理,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学生会有完整的组织结构,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调整完善。现在学生会主要有以下部门:主席团(成员有正副主席、纪检部长)、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劳卫部、文娱部、学习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规范。

二、学生会的宗旨及要求

1、宗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2、思想要求:有自我完善积极上进的心;有为学校管理出力服务同学的心。

三、学生会干部产生制度 

    1、各班班主任推荐、学生处审核、阶段考核、竞职演讲和“三代会”学生代表现场投票、等环节选举产生,由团委指导老师决定其任免。 

    2、学生会各部的人员设置,应根据各部工作需要确定,由主席团和各部部长确定自行组阁,且有罢免权,并报请团委书记和主席团批准。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守则 

    1、刻苦学习,正确地处理好学习与社会关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谦虚谨慎,严于律已,密切联系同学。         

    3、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代表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接受同学监督,抵制不正之风,开屁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主动客观地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自觉遵守各项条例制度。 

    7、积极参加所在部门及其他部门活动,并积极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五、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主席团例会,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

   (3)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定为每个星期召开一次,时间是每周周四中午1:55分。全校学生干部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是第二周周四中午1:10分。

   (4)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可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报学生会纪检部备案。 

   (5)学生会各级各种会议都须作会议记录,并报学生会纪检部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纪检部。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4、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安排主席团特别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六、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经费归校学生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为私有。

    2、学生会经费在团委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的监督下由生活部部长统一安排、管理。 

    3、学生会主席团,对任何使用经费和活动用品的单位,个人都有了解使用情况的权利。

七、学生会活动室及财物的使用制度 

    1、学生会活动室的使用权属学生会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2、学生会一切财物的使用权属学校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学生会一切财物由纪检部保管,统一安排各部使用。

    4、兴办活动需使用学生会器材时,到纪检部登记记录,事后归还原处。

    5、因财物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负责人照价赔偿。 

八、学生会奖惩制度 

    1、学生会纪律处分制度

   (1)学生会纪律处分分三级,即通报批评、警告、除名。 

   (2)对部长级以下干部、干事处分由主席申请,主管副主席批准。

   (3) 对部长级以上(包括副部长级)干部的处分,须由主管副主席申请主席团通过,并各学生会委员会通报。

  (4)所有处分均由纪检部整理备案。

    2、奖励制度         

   (1)学生会对各级干部干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均予以奖励。

   (2)学期末给予全校表扬,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凡是成绩优异,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可由校团委、学生处推荐参加区、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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